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秘書處關于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2022年3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
本次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向大會提出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根據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到3月8日12時,大會秘書處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487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15件,30名以上的代表聯名提出的472件。在這些議案中,有關立法方面的474件,有關監督方面的13件。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議案,是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重要形式,也是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重要渠道。會前,代表們通過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專題調研、視察、走訪、座談、代表小組活動等多種形式,利用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和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多種平臺,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會議期間,代表們共同醞釀討論,認真修改完善議案。今年的代表議案,絕大多數為法律案。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193件,修改法律的274件,編纂法典的6件,有關決定事項的1件。按照七個法律部門劃分,涉及憲法相關法類19件、民法商法類55件、行政法類155件、經濟法類105件、社會法類64件、刑法類39件、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類36件。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加強重要領域立法,提出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糧食安全保障法、黑土地保護法、能源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國家公園法以及碳達峰碳中和促進、耕地質量保護等方面的法律,修改傳染病防治法、科學技術普及法、網絡安全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對外貿易法等。二是推進新興領域立法,提出制定數字經濟、大數據、生物安全、社會信用等方面的法律。三是加強民生、社會領域立法,提出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社會救助法、學前教育法以及托育服務、養老服務等方面的法律,修改職業教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居民身份證法、消防法、藥品管理法等。四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提出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期貨和衍生品法、民事強制執行法等,修改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洗錢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保險法、信托法等。五是完善國家機構組織和職能立法,提出修改監督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強制法,制定檢察公益訴訟、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六是研究啟動條件成熟領域法典編纂工作,提出編纂勞動法典、知識產權法典等。此外,還提出了修改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議案。
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大會秘書處對代表提出的議案逐件認真分析研究,認為沒有需要列入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大會秘書處建議,將代表提出的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其中,交由民族委員會審議1件,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審議123件,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審議47件,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110件,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審議73件,外事委員會審議1件,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42件,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27件,社會建設委員會審議63件。有關專門委員會對上述議案進行審議后,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報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印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同時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作出反饋。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議案,是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重要職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修改了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對專門委員會聯系代表和議案審議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大會秘書處就代表議案審議和相關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中央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二、堅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使發揮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健全專門委員會聯系代表工作機制,加強與提出議案代表的溝通,積極邀請代表參與立法調研、起草、論證、審議、評估和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活動,充分聽取、認真研究采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向代表反饋議案交付審議情況和代表意見建議采納情況。
三、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把審議代表議案與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計劃結合起來,統籌推進立法重點工作任務,健全專門委員會牽頭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機制,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加強協調,發揮審議環節把關作用,實現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會效果最大化。
四、推進議案審議結果報告規范化,全面反映每件議案審議結果,注重反映圍繞審議議案開展聯系代表等工作情況,積極回應代表和群眾關切,提升議案工作整體成效。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秘書處
2022年3月10日